男子电动车被盗未报警 一年后警方主动将车送回( 二 )

  经这么一“专业”提醒,民警看了看电动车型号,随即就有针对性的去走访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在镇江中山东路一家电动车销售店里,经过民警一番努力,在店主的大力配合下,通过查找销售记录等,转机出现了!

  民警根据电动车上的相关信息,还有店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再通过移动警务通查询、比对,最终确定了电动车的失主——镇江市民蒋先生。

  李荣告诉采访人员,经了解,蒋先生丢失的电动车,是他去年四月份花三千多元购买的。去年8月25日,他骑电动车到中山路某银行办理业务,待其办理完业务出来时,发现停放在在路边电动自行车,已经不冀而飞。

  在附近找了很长时间也未找到后,蒋先生非常懊恼。当时,本想车丢了也不指望找回,自认倒霉就没报警。

  2日下午一点多钟,蒋先生在接到民警的电话,真是喜出望外,自称就像做梦一般!随即,他带着身份证和购车发票等相关手续,来到京口大队二中队南门大街岗亭。经查验手续后,蒋先生顺利的领到丢失一年多的电动自行车,并对民警锲而不舍办实事的精神大加赞扬,非常感谢!

  发稿前,采访人员在镇江一论坛上看到,蒋先生发出的一则帖子。这则名为《心中有群众,人民好卫士!》中开心地写道:

  与国庆同庆,今天是我开心的日子!我虽然不知道这位警察叫什么,但是我要衷心的谢谢您,我要为你点个赞!我去年四月份花三千多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骑了不到半年就丢了。去年八月二十五日,我骑电动车到中山路江苏银行办业务,办理完业务出来时,停放在在路边电动自行车不冀而飞,在附近找了半天也未找到,我非常恼怒。车丢了也不指望找到了,当时就没报警。

  今天下午一点我接到警方的电话,喜出望外,立即来到京口大队南门大街岗亭,带着身份证,购车发票等相关手续高兴的领回了丢失一年多的电动自行车。人民警察真的是好样的,心中有群众,人民好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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