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已投入三千万修复2万平方余米古建筑( 三 )

2013年,市住建局采取动迁、产权置换等方式,开始腾退轩辕宫内的居住人员。次年,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市住建局对轩辕宫开展了抢救性修复保护。修复当年,轩辕宫即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实施修缮前,专业人员在收集研究轩辕宫建筑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完善的维修方案,并报文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确保按原构、原样形式修复建筑。修缮过程中,市住建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接受文物管理部门的指导,有针对性地落实消防要求,保证轩辕宫建筑既能修旧如旧,又具备现代使用功能,才使轩辕宫恢复了古色古香的面貌。

苏州已投入三千万修复2万平方余米古建筑

采访人员了解到,为加快实施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工程,市住建局出台了一系列古建筑保护利用政策。《苏州市区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工程实施意见》的出台,加大了对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工程支持力度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关于市属国企实施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工程的补充意见》的实施,为推进文旅集团、城投公司等单位实施的古建老宅保护修缮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2014年起草的《苏州市中心城区古建老宅保护利用市场化运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主体可以自营、出租、转让等方式处置已修复古建老宅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等政策,使修复的古建老宅充分发挥保护利用效益。这些政策的先后出台,有力推进了一批古建老宅保护项目的实施。

由于历史原因,直管公房中的古建筑内仍居住着大量承租户,这些建筑中人口居住密度较高,不配合解危修缮工程,破坏性使用等现象也比较普遍,在不具备统一保护利用的情况下,市住建局加大了对古建筑结构安全和租户使用安全检查的力度,每年都会对文物和控保建筑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广开保护利用渠道,发挥古建文化价值

保护是为更好的传承。为让修缮好的古建发挥文化价值,市住建部门一则吸收社会力量,引进民资来更好地管理的保护,二则发挥公房管理的自身优势,自筹资金,保护和利用各类古建筑。

卫道观前3号“礼耕堂”、东北街144号许乃钊故居、洪元弄9号“轩辕宫”都是古建保护修复及传承做得较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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