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恶势力被判刑 岳母妻子撒泼大闹法院( 三 )

在庭审活动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要服从法官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接听电话;

(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经法庭允许除外)

(三)发言或提问,应当经法官许可。

(四)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下列行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无锡一恶势力被判刑 岳母妻子撒泼大闹法院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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