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建在长江取水口距离仅340米 或造成水污染( 二 )

  事实上,由于临近南京重要的水源地搞开发,涵碧楼项目自建设之初就已备受质疑。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开发商——台湾乡林集团早年在其“发家地”就有违规排放的“前科”。2007年新华社发布的一条报道显示,位于台湾日月潭附近的涵碧楼酒店因违规向日月潭内排放废水和冷却水,遭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据报道,“环保部门”稽查时发现涵碧楼酒店正通过暗管向日月潭排放废水,此后不久又发现酒店将无申请排放许可的冷却水直接排放进日月潭。

  涵碧楼项目落地南京后,乡林集团在选址上同样出现了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河西夹江水源地从上夹江口至下夹江口的整个水域全部为一级管控区,其中北河口水厂取水口上下游500米、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土地均为一级保护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2016年,有关“南京市河西北河口水厂取水口上游违规建设涵碧楼项目,占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一案被列入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问题清单。处理情况显示,在最初报批环保部门的建设方案中,开发商擅自将项目地下室设计为两层,其中部分建筑已经伸入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

  发现问题后,环保部门立即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水源地保护法规变更设计方案,明确不能有任何建筑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对此乡林集团的解释是:当时他们以为保护区地面不可以建造建筑物,但地下是可以利用的,于是将部分地下室和人防系统规划在了水源保护地的下方。此后又经过数月协调沟通,最终项目才修改了方案,退出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然而时隔不久,开发商又将环保督察结果弃之不顾。2017年10月省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南京建邺区夹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出现违法建筑,直接威胁到水质安全。涵碧楼项目再次被列入省环保督察组的重点案件。

  环保部门勘察发现,涵碧楼项目未经批准在一级保护区内又违法建设了部分设施,为此开发商再次被责令整改,同时受到了行政处罚。对此建邺区环保部门表示,今年2月他们又对涵碧楼所在位置的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检查,暂未发现异常现象,下一步将严格落实水源地巡查制度,确保水源地安全。

  然而隐患并未就此消除。相关资料显示,涵碧楼的酒店部分共建有282间客房,公寓共有390多户,办公部分共有19层184间,这也意味着未来整个项目至少可容纳上千人同时居住办公,产生的生活废水及餐饮废水每年将数以百万吨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