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抓捕收容无主犬 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 二 )

“狗有灵性,一见网兜就乱窜,逼急了甚至会扑过来咬人。”就在侍洋洋带上防护手套捕捉时,一只土黄色的流浪犬突然挣脱,现场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幸好捕犬专业队的队员经验丰富,没等狗跑出半米,便被眼疾手快的王国忠迅速用捕犬网兜住了。

“这些犬只将被送往设在新兴镇境内的临时收容点,实施免疫注射并安排专人暂时圈养管理。”刘桂彬说,如果犬主还想认领,可凭自己与犬只的生活照、街道社区或物业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到犬只临时收容点查找领取。

10月14日,采访人员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场所行业管理大队了解到,自从集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区共计排摸犬只27173只,免疫犬只15385只,收容犬只248只,外迁危险犬142只。根据规定,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只。已饲养的危险犬只,应于10月31日前,自行迁出市区规定区域。

需要提醒的是,市民携犬外出时,必须为犬只悬挂免疫标识、束牵引带,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放的粪便。养犬人如放弃饲养犬只,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流浪街头。对无人牵引的犬只,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

最新进展

研究出台专项养犬规章

治理不文明顽疾

据市公安局统计,自2015年以来,因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达2415起,占涉犬类总警情的68.0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但与恶犬伤人给受害者带来的身心伤害相比,这点处罚恐怕难纠不文明养犬“顽疾”。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场所行业管理大队大队长苏俊生表示,目前我市正在研究由政府出台专项养犬规章。该项规章出台后,将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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