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子女间关系不好 做公证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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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子女间关系不好 做公证指定“监护人”

本文标题:老人因子女间关系不好 做公证指定“监护人”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子女间关系不好想指定“监护人” ,老人做意定监护协议公证)

"我年龄大了,我怕我哪一天意识不清,想指定我的一个女儿做我的‘管理人’,不知道该怎么做公证?"近日,72岁的王奶奶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咨询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业务。

经过询问,公证员了解到王奶奶有三个子女,但是子女关系并不融洽。随着年龄越来越大,王奶奶一想到自己万一中风或者昏迷,就担心自己的医疗以及财产事务可能会导致子女间产生巨大的冲突。经过认真考虑,老人打算趁自己头脑清醒,为自己指定"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询问、受理、起草谈话笔录等一系列程序,根据老人的意见,公证员采用"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为王奶奶指定了一名"监护人",解决了老人养老的后顾之忧。

公证员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来临,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将老人个人意愿固定下来,确保自己在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部分行为能力时,由其信任的人为其承担监护责任,能够更好地保障老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采访人员 邓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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