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两次用“货拉拉”下单偷摩托:司机不是同伙( 四 )

  事实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以发现,近年来借助货拉拉平台进行盗窃的案件屡见不鲜,而且其中有两起摩托车盗窃案与徐先生的遭遇极其相似。

  2017年9月上旬,被告人杨某盗窃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080弄小区地下车库一辆铃木豪爵GW250二轮摩托车。该案中,被告人就是用货拉拉APP下单,将涉案摩托车运走。

  2018年1月23日,被告人陈某“看上”了一辆停放在东莞市长安某头社区龙泉路17号门口的喜马牌黑色摩托车(价值6148.08元),其在“货拉拉”APP叫了一辆货车,并佯装成该车车主,将该车运至长安镇日安摩托维修店处换锁。后被警方抓获。

  紫牛新闻注意到,在这两起盗窃案中,被告均被判刑,并处罚金,但货拉拉司机都没有被追究责任。

  如何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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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拉拉”:平台一直在完善,将加强司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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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先生说,“正常情况下,货拉拉司机是比较冤的。嫌疑人是通过货拉拉APP下单,货拉拉方面没有对司机进行过培训,没有告知司机,托运机动车必须先查验货主的行驶证,或者要求货主把摩托车的锁打开,以证明自己的所有权。这是基本的托运常识,而且我一个多月连续两次遭遇这种事件,这是比较过分的。”

  徐先生认为货拉拉方面有责任对司机进行必须的培训,让他们知道自己在接单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货拉拉方面告诉紫牛新闻,该公司对司机都进行过培训。8月28日徐先生的摩托车遭遇盗窃未遂后,货拉拉还通过公众号发布了警示文章,特别告诉货拉拉司机说,“接单时如果遇到上锁的车辆,师傅应礼貌与客户沟通,向客户说明平台有监管权,让客户出示钥匙开锁,语气平和,让客户理解一下。”

  对于徐先生摩托车被偷一案,货拉拉的负责人表示,警方目前已经认定,司机和盗窃嫌疑人不是同伙。另外,徐先生的损失虽然被追回,货拉拉还是准备做出一定的赔偿,但是徐先生不肯接受,并在网络社交平台散布“货拉拉司机是偷盗同伙”“货拉拉偷车”等扭曲事实言论,货拉拉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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