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黄投资数百万的家庭农场被“夷为平地”( 四 )

底气不足的政府回应

10月15日下午,采访人员联系了潘黄街道新民村书记董兆付,他表示在外有事,让采访人员直接和街道方面联系。潘黄街道宣传委员袁其霞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事情并不是完全像投诉人所说的那样。

“首先,他们双方签订土地转租协议的时候就没有经过街道。其次,鼎丰家庭农场和新民村还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在袁其霞出示给采访人员的土地租赁协议上,采访人员看到,甲方为“盐都区潘黄街道新民村委员会”,乙方为郑云万。其中有一条约定内容为:“对于甲方‘仰徐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已规划的地段乙方应种植临时作物,后如因国家或集体建设需要,乙方需服从,只象征性补偿部分青苗费。”签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

“其实,我们早就通知过他们,也在2018年4月12日发了函给盐城市仰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主管单位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要求在租赁的园区内停止新建各类大棚设施,并停止对外转租经营。”袁其霞告诉采访人员,鼎丰家庭农场是在知道该地块面临拆迁后突击建设,突击种植,想以此多获得补偿。“政府在此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瑕疵。如果手续齐全,他们也就没话说了,就不投诉了。”

采访人员了解到,2017年底和今年初,潘黄街道制定了新的仰徐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该地块依原计划启动建设小学和幼儿园,中间经发改委批准建设一条南北向田园路,西侧建设农业博览园的一部分。

随后,袁其霞给采访人员发来一份情况说明,称在多次通知及函告后,鼎丰家庭农场仍然边谈边建,“放置明显为高价补偿而与生产生活无关的小木屋5座,栽植昂贵的的树种,超常规高密度种植火龙果等作物,意为洽谈设置障碍,要挟不正当利益。”

该情况说明还称:“10月7日上午,鼎丰家庭农场强行放置活动板房,接村民举报和街道治违巡查人员的报告,街道相关部门和新民村进行了拆除。在拆除中,因作业机械操作工耳误,造成了部分大棚受损。”

沈军对这一说法并不认可。“首先,我在我自己的农场里放置临时性的集装箱活动板房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里第二条第1点就明确指出,‘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其次,他说是操作工耳误,听岔了才导致大棚受损。这怎么可能?80多亩地,几十座大棚他全给平了,没有指示,挖掘机操作工敢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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