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 震慑环境犯罪( 二 )

各相关部门依托联络室定期交流环保执法信息,做到案件信息互通共享,提高案件移送的及时性。对于案情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专案会商,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协调督办。案件办理过程中遇有难以界定的问题,及时会商或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统一执法尺度,确保案件依法办理。

《意见》强调了公益诉讼的重要作用,要求市环保局加紧培育、推动设立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地方环境公益社会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等部门支持相关公益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此外还进一步明晰了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环保部门等部门在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中的权责责任,共同推动案件办理、环境修复,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当天,“盐城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络室”揭牌,各地将参照市里模式,确保在年底前将联络室全部建设到位,各项联动机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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