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四个亲生儿获刑10年 法院:有悖人伦应严惩( 三 )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李玉在2006年至2017年期间出卖自己四个孩子的犯罪事实与其他证据相吻合,李玉对此也供认不讳。虽其宣称是为了给孩子找好人家,但实际其收取了钱物且未了解收买人的家庭情况,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况且李玉出卖自己的子女多达四次,有悖人伦,应当严惩。

  2018年10月10日,河南省周口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玉的上诉,维持原判。最终李玉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小孩被解救后本应由李玉养活,但因李玉家无力抚养,项城市又没有孤儿院,孩子只得让原收买人继续抚养。(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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