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镇新增就业114.7万人 提前完成年度就业目标( 二 )

  四是富民新政策的有效发挥。自去年开始,我省着力构建“1+2”新就业政策扶持体系,一系列更加积极的就业富民、创业富民、技能富民新政策得到落地落实,政策促就业综合效应逐步显现,1-9月共为770万人次劳动者和250多万户企业兑现各类就业创业政策160亿元,资金投入同比增长5%,有力兜住了重点群体的就业底线,有效保住了企业用工的岗位基线。

  在通报会上,陈健还就广大企业和参保人关心的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问题予以正面回应。他说,按照国家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全责征收。当前我省各地征收体制改革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中,人社、税务等有关部门正着力做好衔接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并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的基本原则。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分析测算,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降本减负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13年以来,先后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单位费率1.5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5个百分点,累计为企业减轻用工成本近500亿元。

  9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141.33万人、2711.96万人、1638.37万人、1748.66万人和1660.07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增加44.03万人、110.83万人、55.42万人、58.47万人和78.0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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