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再出整治“利剑” 严禁违规吃喝( 二 )

多个方面。

对违规吃喝,之前已有专项整治、相关文件,此番为何再发“禁止令”?

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总体情况良好,但明查暗访中发现,少数人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地方情况还非常严重!

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介绍,无锡出台严禁违规吃喝的规定,是落实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

“这份新规对红线进行了‘具体化’,更方便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规范行为,”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葛永庆介绍,这份规定也将近两年办案中发现的隐性违规吃喝“显性化”,杜绝少数部门、人员心存“打擦边球”的侥幸。比如,虚增接待人数、公务接待经费冲抵、转嫁,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相互宴请,也包括多次发现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疗养院等“避人耳目”却行违规吃喝之实的现象。

禁酒令已有实施,此次有何不同?市纪委市监委起草组成员介绍,除了重申“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外,此次对党员干部的形象也有所约束,比如“禁止在公共场所发生酗酒等有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曾经在暗访中发现,少数干部酒后形象不佳,引起群众不满。同时对接待中的饮酒问题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除外事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和含酒精饮料”

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表示,与以往相比,这份新规的适用对象,首次将公职人员纳入规定范围,且将严惩违反者。(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的范围要大于公务员和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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