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闯红灯被曝光“侵犯名誉权”案终审判决来了!维持原判( 二 )

对于亭湖区法院的一审判决,韩某、周某表示不服,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18年8月6日立案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盐城交警在公众号上曝光一系列违法行为正是出于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警醒群众,扩大宣传效果。"

与此同时,盐城市交警支队称,其在公众号中的文章虽然末明确写明 "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但该文章被多次转载及网友在其他网站上的评论与支队无关。

" 交警发布的内容客观真实,其目的是用于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并无向社会公开诋毁二人的故意。二人也没有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因市交警支队的行为受到损害。"11 月 2 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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