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3名网络差评师被起诉 他们终要为失信“买单”( 二 )

  同年11月7日,海门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二万元;判处邱某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判处张某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八千元。判决后三人未上诉。

  今年8月,淘宝认为杜某三人向评价系统中恶意注入虚假数据、损害了淘宝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权利,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称,三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数据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侵权责任法》 规定,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1元,承担该案律师费等合理支出2万元,并在淘宝主页向广大商家赔礼道歉。

  差评师:承认有错 愿意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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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9点半,在江苏海门法院法庭,邱某、张某出庭,而直到开庭,杜某也未出现。

  “杜某等三人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被敲诈的商家权益,也侵犯了阿里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原告代理人表示。

  “我确实错了!”邱某表示愿意道歉,但称是受了杜某欺骗。张某则表示,“我不是恶意对淘宝,如果真造成了损害,我可以给淘宝道歉!”二人均表示,现在所有的差评已被删除。

  “假的评价一直都有,不能说我们的那几个差评就给淘宝的评价系统造成了很大影响。”邱某辩解说,她们的行为伤害最大的是商家,而不是淘宝网。

  对此淘宝的代理人表示,“赔偿不是目的,起诉的目的是要求对恶意刷单行为进行处罚,对所有消费者以警示,要诚实”。

  该案未当庭宣判。(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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