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去挪车 却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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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去挪车 却发生事故

本文标题:醉酒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去挪车 却发生事故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侥幸挪车出事故 揭穿醉驾真面目)

日前,常熟地区一名男子醉酒驾驶来挪车,结果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骑车人受伤。其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司机还有不少,他们往往怀着侥幸心理,以为没事,结果摊上了大事。

醉酒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去挪车 却发生事故

11月3日21时58分,常熟大义交警接报警称,在辖区内的谢桥派出所门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后,发现汽车驾驶人蒋某满身酒味儿,随即对蒋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80.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据驾驶人蒋某交代,当晚下班后自己开车到毛桥街上某饭店跟几个同事吃饭,席间喝了将近一瓶半黄酒。晚饭结束,深知喝酒不能开车的蒋某,将车钥匙交给了没喝酒的表哥,让表哥帮他开车回家表哥将车开到蒋某家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口,停好车后,便离开了。可是细心的蒋某认为把车停在大街上不安全,心想着挪一下车应该没问题,便将车发动慢慢开回家。不料,在弄堂的转弯处意外发生了,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电动车驾驶人就拨打了110报警。

醉酒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去挪车 却发生事故

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民警又发现了另外一个安全隐患,监控录像显示,肇事驾驶人当时没有按规定使用灯,在有路灯的道路上开着远光灯。而大家都知道,远光灯迎面直射可致司机瞬盲3秒,以时速60公里计算,相当盲行50米,滥用“远光灯”极易酿成惨剧,严重危害其他驾驶人的安全。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三项)之规定,除雨雾等恶劣气象条件外,夜间有路灯照明时,使用远光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元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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