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育厅通报写错两个受处分人名字 回应:工作人员误录( 二 )

  《通报》列出了合肥财院等7所安徽高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三个方面违规问题: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实、漏助等问题;校内资助提取、使用不足问题;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违规问题。

  针对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问题,《通报》称,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求: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资金应于6月1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秋季学期老生应在9月1日前发放到位,新生9月10日前开学的,必须于9月15日前发放到位,9月10日后开学的,必须于新生报到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但有个别学校未严格执行要求,存在资金发放不及时、上报信息不准、漏助等问题。

  《通报》指出,合肥财院2017年春季学期有145人于2018年1月24—29日才发放到位。2017年秋季学期,老生于2017年9月18日至11月16日先后发放377人,新生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先后发放133人。且该校在上报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信息时均是全额按时发放,与事实严重不实。

  绿海学院春季学期资助资金推迟到2017年7月4日进行发放,2017年秋季6名学生的资助资金推迟到2018年4月24日发放。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有158人资助资金未足额发放(部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资助资金未足额补齐),缺额于2018年4月23日才发放。

  《通报》称,针对上述问题,安徽省教育厅已责令相关高校认真整改问责。合肥财院2017年度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马凤鸣、学生处处长杨雁南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马凤鸣辞职、杨雁南被辞退。绿海学院原分管学生资助工作副院级领导雄名文辞职。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对学生处主要负责人盖筱岚诫勉谈话,学生处资助科科长徐宏翠调离岗位,二级学院统计经办人员王新全不再续聘。

  当事人:保留与教育厅交涉及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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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教育厅在《通报》中指出了相关高校上报信息不实的问题,而这份《通报》本身却也存在“不实”之处。

  《通报》称,针对违规问题,安徽省教育厅已责令相关高校认真整改问责。合肥财院2017年度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马凤鸣、学生处处长杨雁南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议上作出检讨,马凤鸣辞职、杨雁南被辞退。绿海学院原分管学生资助工作副院级领导雄名文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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