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整治成品油市场乱象 打击混兑销售等行为( 二 )

今年,江苏各地在整治成品油市场乱象方面持续发力。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我省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4个方面: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整治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整治偷税漏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重点打击部分炼油企业将应税品变成非应税品,将柴油开票为沥青、白油、变压器油、导热器油等,将汽油开票为轻烃、芳烃等行为。打击炼油企业与加油站点、社会用户等客户一对一接单、款到提货、无票销售等行为,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接单,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无票油品,然后向散客销售的行为。打击部分加油站点缴税的成品油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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