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检察发布典型诈骗案 提醒你别上“套”( 二 )

检察官点评:该类诈骗主要针对认知能力欠缺的老年人,利用老年人关心身体健康的心理,将被害人一步步套路进骗局。犯罪嫌疑人一方面对被害人身体状况造假,另一方面对保健品的宣传也虚构了有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功效,使得被害人同时对自身身体状况和保健品功效陷入错误认识。

招工诈骗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龚某某、顾某某、李某某等人在苏州市相城区中翔金融广场、元联大厦、开元银座等地设立公司,以招工为名,由业务员通过智联招聘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进行诈骗活动,以高薪优质岗位吸引求职者参加应聘,与在江苏、湖北、山东等地的被害人见面后,由面试官对被害人进行虚假面试、签订合同并以收取押金或办理社保等理由骗取费用,后由培训员以安排工作岗位不符、放弃岗位需交纳违约金等方法使得求职者放弃工,后再由后台经理以求职者违反合同约定要赔偿违约金或采用恐吓等手段使得求职者放弃全部或部分费用,如被害人报警,由接警员出面以招工纠纷进行处理,诈骗被害人人民币20余万元。

检察官点评:招工诈骗案件中均是通过58同城、智联招聘等知名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吸引求职者关注投递简历,办公地点设置在产业园或者大公司的附近,求职者若缺乏戒备心理极易被骗。

理财平台诈骗案

2018年4月至8月期间,韩某某、石某某先后以河北省邯郸市友谊大厦、阳光大厦1613室为诈骗窝点,通过杨某在互联网上投放其理财平台APP广告,指使业务员以投资理财顾问的身份与被害人加微信好友, 采用固定诈骗话术让被害人向其虚假投资平台内充入资金,随后再向被害人推荐“老师”,让被害人跟着“老师”在平台内操作。通过故意让被害人操作错误,及控制平台后台操纵盈亏的方式, 骗取被害人钱财260余万元。

检察官点评:本案系一起通过互联网实施的团伙诈骗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有经理、“老师”、组长、业务员、财务人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通过理财平台APP的合法外衣,吸引投资理财人注资,对被害人更具有欺骗性。

贷款诈骗案

2018年3月至同年6月期间,王某甲、王某乙等人为骗取他人钱款,在苏州市吴中区珠江路100号柳川电子C座12楼成立“宏城义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设营业部、风控部等部门,组织多人分别担任该公司总监、经理、主管、话务员等职务,在明知公司无法满足被害人所需贷款的情况下,事先利用拟定好的营销部、风控部话术本对员工进行培训,通过企查查等软件获取公司法人信息后,由营销部话务员使用拨号软件随机拨打的方式联系相关被害人,虚构低利低息、随借随还、放款快等银行贷款产品的事实,与被害人约定见面后,由风控员假借提供银行贷款代办服务为名,收取一定比例服务费的方式实施诈骗,骗得被害人钱款人民币13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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