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迈皋桥车祸案”再生波折 受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213万( 二 )

一审判决后,受害人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在刑事上坚决要求判处朱小虎死刑。不过,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家属对定罪量刑有异议的,要提请检察院,由检察院抗诉。去年8 月 14 日,受害人家属向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书。不过,检察院答复,南京中院的一审判决刑事部分并无明显不当,没有重罪轻判,不符合抗诉条件,因此不抗诉。

一审判决后,被告和受害人家属都提请了上诉。江苏高院审理后,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最终判决民事赔偿 6.7 万元,一直是大家争论的焦点。为此,受害人家属向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朱小虎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213 万余元。受害人家属称,这些费用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还有律师费和医疗费等。

11 月 14 日下午,栖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案没有当庭判决。(采访人员 顾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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