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政策有新变化 保障对象将收获重大利好( 二 )

该政策明确禁止申请公租房的情形:对于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即拥有私有产权房屋;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因治疗重大疾病而出售家庭唯一住房的除外);已领取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金;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正在租住公有住房或人才公寓;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本市户籍;已领取安家补贴,或正在享受大学生租房补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