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离婚后他仍代女方付按揭,房子算谁的?( 二 )

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表示,女方称以后房子会给两个孩子,像这种口头约定是靠不住的,因为女方随时可以不承认。就目前的情况看,房子仍然在夫妻俩名下,还没有过户到女方一个人名下。目前男方可以与女方协商,再签一份协议,就房子的归属做明确约定。如果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男方继续为女方付按揭,日后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法庭很难支持男子对房子的所有权。

至于夫妻俩向陈女士的借款,李小亮建议陈女士补足借款协议,明确这笔钱是用于弟弟、弟媳的夫妻共同生活,还是个人借款。如果明确是弟媳的个人借款,则这笔借款应由弟媳一人负担;如果用于夫妻俩共同生活,则陈女士的弟弟与弟媳应共同还款。

退休后继续上班时摔伤了单位不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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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一大早,56岁的李大妈便来到了“有请律师”咨询活动现场。“今年初下大雪时,我在单位摔伤了腰椎,到医院动了手术,打了‘水泥胶’。到现在我的身体仍然受影响,不能长时间坐。如果坐的时间长,我的腰就疼得受不了。我想向单位要赔偿,可单位不答应,我该怎么办?”

李大妈告诉律师,她从一家单位退休后,到一家公司应聘工作,每月工资3000多元。今年2月份,南京下大雪,当时李大妈所在公司的保洁人员将麻袋铺在地上,以防员工们摔伤。不巧的是,李大妈走在地上的麻袋上,脚下一滑摔倒了。事发后,李大妈躺在地上不能动,附近保安闻讯赶来,将她架起来,之后将李大妈送往医院治疗。在住院治疗期间,李大妈所在公司先行垫付了医药费5万元。另外,直到现在,李大妈因没有痊愈,一直没有上班。在她没有上班的这段时间,公司一直正常支付她工资。

李大妈说,公司正常付她工资,这让她很欣慰。不过前一段时间他向公司领导提出赔偿时,公司领导表示,公司已经垫付了医药费,如果李大妈拿不出伤残等级之类的相关证据,公司不能给她赔偿。对此,李大妈表示,她在公司出了事,公司理应给她一定的赔偿。“因为我是退休后找的工作,我与公司签定的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这样一来,我就不能算工伤。可是即使我不算工伤,公司也应该赔偿我吧?毕竟我是在公司出的事,公司在安全方面没有做好,导致我出了事,这不能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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