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促销棉衣至今未发货!商家:发了要亏500万( 二 )

  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我们当时买券花了钱,在店内购物又花了时间和精力,现在商家不发货,这是欺骗消费者。”

  重庆黄先生的经历也和王先生相似,双11期间,他也抢到这个商家的优惠券,在薇若妮服饰旗舰店仅花费57元就抢购到了4件棉服。采访人员在维权群里看到,这样的消费者有480多人。

  商家认错但无力承担损失

  薇若妮服饰旗舰店的注册公司是武汉诱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1日上午,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联系上该公司法人代表张先生。张先生表示,他正在外地的电商平台总部,协商解决此事的办法。

  张先生介绍,双11当天,他们参加了电商平台的官方活动,后来又参加了平台新增的限时五折和满2000减1000的活动。由于平台优惠活动推出时间紧凑,并没有单独对每个活动做单独的解释,公司运营人员没能理解活动的叠加方式,导致实际成交价格和商品售价差距甚大,有些售价2000元至4000元的商品,买家实际支付金额为几元至几十元。且活动一推出就被一些人推送到一些有组织的群体,导致产品在1个小时被疯抢7300单。

  张先生说,当天的交易中,买家支付给平台的金额为80万元左右,下单购买的衣服数量约3万件,其中棉衣占比95%,每件棉衣的成本在160元至200元,如果全部发出,公司亏损金额将在500万元。而他的公司只有几个员工,无力承受这样的亏损。

  张先生表示正在积极和每个客户协商,希望能得到买家的谅解,如果客户同意,他们愿意通过现金、优惠券、服装等方式进行补偿。如果不愿意协商,他们会按照电商平台的规则,进行相应赔付。

  律师认为商家须承担责任

  东西湖区五环工商所黄姓工作人员介绍,已接到消费者对诱果公司的投诉,已经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了解相关情况。目前他们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是诱果公司在设置优惠券活动时出现错误,导致价值2000多元的商品以百余元或数十元的价格出售,公司承担不了这大的损失,发不了货。具体的情况有待张先生回汉后进一步了解。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家在做满2000减1000的活动时,就相当于发出了一份要约,这是一个不可撤销的要约,只要消费者付了款,合同就不可撤销。如果商家要撤销合同,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因商家已做了公开的宣传,相当于合同不可撤销,只能变更合同内容。商家可以通过和买家协商一致来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商家不履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应该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既然发布了这样的活动,消费者参加后就应该享受相关的待遇。商家除非能够证明因机械故障等客观原因造成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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