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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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本文标题: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23日,南通市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曹公祠一带无证从事烟花爆竹等经营活动。采访人员昨天从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对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令其立即停止无证经营行为。

接到举报后,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狼山分局立即协调公安、城管、社区等多个部门到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邵某在城山路海港新村44幢5号店面房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香烛等。执法人员当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邵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如需开展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另查明,邵某在其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场所用液化气灶生火做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其经营场所存在私设佛堂等情况,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把相关违法行为移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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