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个红灯除了罚款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南京交管联合征信部门发布典( 三 )

外卖骑手肇事逃逸被列为较重失信名单

2018年4月1日12时40分,正值午间用餐高峰,某外卖公司骑手荀某(女,42岁)在送餐过程中,为赶时间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龙蟠中路上由南往北逆向行驶。在逆向行驶过程中,荀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的左侧护杠戳到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华某小腿,导致华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事发后,荀某并未报警并立即驾车逃离现场。4月9日,南京交警部门通过走访事故现场、调取监控视频等多种手段确定了肇事逃逸者的真实身份,随后将其查获。事故民警认定,荀某对这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根据《市信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卖骑手荀某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较重失信行为。

骑车带人被查阻碍执法被列为失信人员

2018年5月23日20时,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在中山南路淮海路路口查处交通违法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存在违规载人违法行为,于是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不但存在违规载人违法行为,而且该车并未登记上牌,属于无牌无证车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男,24岁)与乘车人杨某(女,25岁)见执勤民警要扣留其车辆,拒不配合民警接受处理。乘车人杨某先是掌掴民警,陈某随后上前脚踹民警,最后两人被民警制服。南京交警部门最终对骑车人陈某、乘车人杨某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6天、8天的处罚。

根据《市信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骑车人陈某、乘车人杨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构成较重失信行为。

渣土司机交通肇事被行业禁入

2018年2月7日20时,南京某渣土车公司驾驶员张某(男,34岁)驾驶渣土车从秦淮河右堤回填工地内向北左转弯驶出工地时,因观察严重疏忽,将一辆在双麒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经鉴定,张某所驾车辆制动不合格,灯光亮度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今年10月3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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