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有偿补课”查处情况 37所学校被点名( 五 )

11. 镇江市江南学校对某教师从事家教进行处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扣发三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句容市教育局对句容市第二中学、句容市华阳中学、句容市高级中学5名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进行处理,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全市予以通报,不得参加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教学比赛、县级以上命题和评审活动。

12. 泰州市靖江市教育局对靖江市莲沁小学某教师违规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进行处理,给予警告处分。对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3名教师在校外兼职兼课给予查处,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泰兴市教育局对泰兴市实验初中某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体罚学生进行查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调离教学一线处理。

13. 宿迁市教育局对沭阳县华冲实验小学某教师体罚学生给予停职反省,接受调查处理,目前其已自动离职。对沭阳县实验小学某教师体罚学生给予停职反省、公开检讨、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处理。对宿豫中学某教师体罚学生给予解除聘用并扣发学年度绩效工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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