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行动"首例入刑案件 嫌疑人泼粪报复被判刑( 二 )


法院认为,四名被告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227元,属情节严重。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

"331行动"首例入刑案件 嫌疑人泼粪报复被判刑

敲黑板,划重点!

以下内容请务必牢记:

“三合一”场所整治“8个一律”

1.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一律用实体墙分隔

2.居住房屋一律不得违法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3.违法建筑、违法搭建、门窗铁初栏一律拆除

4.住宿区域一律不得违法群租

5.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6.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律不得占用、堵塞

7.住宿场所一律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8.住宿场所一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出租房(群租房)整治“7个严禁”

1.严禁出租人、转租人放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2.严禁违法建筑和非居住场所出租居住

3.严禁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装修分隔及违法群租

4.严禁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5.严禁出租房卧室内使用明火

6.严禁出租房屋擅自安装门窗障碍物

7.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电动自行车整治“6个决不允许”

1.决不允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

2.决不允许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瓶

3.决不允许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4.决不允许在不合规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

5.决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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