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为报复社会伤害无辜儿童的坚决从重惩处( 二 )

  该负责人指出,未成年人是社会一个特殊群体,自我保护能力弱,需要国家和社会特别关心和爱护。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对儿童权益特殊保护,针对儿童的犯罪,历来是我们打击的重点,我们先后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指导各级法院审判及相关工作,给予儿童群体最有力、最全面的保护。在审判工作中,各地法院与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案件审判前后的未成年人后续延伸保护工作。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寓教于审,针对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着眼于教育和挽救。凡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该负责人强调,这几个案件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此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态度,给不法分子敲响警钟,同时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学校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的合力,预防、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实习编辑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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