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9旬老人上法庭 生了4个子女却为养老发了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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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9旬老人上法庭 生了4个子女却为养老发了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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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养儿防老",那么出嫁女儿该不该赡养老人呢?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近日,常熟法院审理一起赡养纠纷,年逾九旬的钱老头与老伴将自己的四个儿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儿女们承担起应尽的赡养义务。

庭审中,大女儿钱美辩称,她都嫁出去几十年了,当时讲好的两个老人是两个儿子一人养一个,她这个出嫁女儿管不到的。二女儿钱丽认为按照农村习惯,"养儿防老",就应当由儿子赡养父母。

小儿子钱华则认为父母养育了四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要求与其余三人共同承担赡养责任。大儿子钱明辩称愿意赡养父母,但现在父亲已经由他送至敬老院了,敬老院的费用也是他交的。当时在村里曾协调过的,父亲的费用由他承担,母亲的费用由弟弟承担。

常熟法院法官介绍,赡养父母,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不仅是现行法律的规定,也是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不论男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也有平等赡养老人的义务。后经耐心劝导和释法,姐弟四人最终认识到赡养老人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儿子钱明、钱华每人每月承担600元赡养费;女儿钱美、钱丽每人每月承担 200 元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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