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环保问责之后 泰兴打响环保整改歼灭战( 二 )

  然而,今年6月11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开发布的一纸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通报,给了泰兴“当头一棒”。

  通报指出,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有群众举报滨江污水厂在长江内侧芦坝港违法倾倒数万吨污泥。 两年后,问题没有整改,污泥数量还从2.3万吨增加到近4万吨。

  9天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辖的另一问题又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有群众举报,开发区长江岸堤内侧填埋了3万多立方米化工废料和其他固废。两年来这一问题也未整改,给周边及长江水的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面对两份通报,泰兴市委市政府一班人都感到“压力山大”。

  “历史上形成的污染物处置不到位,确实是泰兴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们不辩解、不逃避,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主动认领,然后认真把问题处理好、解决好。”11月27日下午,张育林告诉采访人员,他和市长刘志明还在大会上自我“加冕”为“环保书记”和“环保市长”。

  刘志明坦言,“两项问题的曝光的确反映出我们在处理环保问题上过多地把目光聚焦在处理、防范新增问题上,而忽略了历史遗留问题也亟需处置的紧迫性。”

  立说立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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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大环境问题被问责后,泰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方案,全面科学规范处置——

  6月中旬,针对芦坝港污泥池“水废混杂、恶臭难闻”现状,第一时间成立的专家组进行现场勘测、完善污泥处置方案后,最终确定采用压滤脱水和药剂原位固化两种工艺同时实施。

  6月16日,在污泥处置现场,4台污泥处置压滤脱水设备、1台固化设备安装到位。

  8月6日,该地块所有污泥全部转运至安全规范的暂存场地,累计转运预处理污泥46017吨,收集废水约6万吨。根据泰州市政府第51号会议纪要及转运污泥应急处置方案专家评审会意见,确定采用电厂焚烧和固废填埋两种方式进行应急处置。

  11月28日,采访人员在芦坝港现场看到,从南向北一字排开的3个数十米见方的污泥池内空空如也,池子周围拉上警戒线,立起“坑深危险”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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