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软文”指责多家机构 企业遭“套路”维权难( 三 )
在一个域名为“www.wwsy.cn”的“中国教育网”上,采访人员看到一篇“指责文章”署名来自“齐鲁之窗”,域名为“www.sdlwhs.com”,但是通过搜索山东省的官方新闻网站,新京报采访人员发现域名为“iqilu.com”、“eqilu.net”,分别是山东广播电视台主办的网站和山东新闻门户网站,并未有叫“齐鲁之窗”的官方新闻网站。
采访人员在工信部相关系统中,并未找到“齐鲁之窗”的备案信息,也没有“中国教育网”的。
根据这些发布“诋毁软文”的网站名称,采访人员分别查询了域名为“www.dcgqt.com”的“廊坊生活网”、“www.fzchn.cn”的“中国法制网”等,也均没找到备案信息,而反搜“廊坊生活网”查到了三家关联网站,并非前述域名。而这些网站名称虽不同,留下的联系方式却只有一个邮箱,有几个网站留的邮箱是相同的,采访人员选择几个邮箱发邮件过去咨询一直未收到回复。
■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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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民事、刑事交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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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代理过此类诉讼,也在积极探索此事。”针对解决途径,律师郑传锴分析建议,刑事报案需要明确犯罪嫌疑人,民事诉讼也需要列明适合的被告,因此无论是采取刑事报案还是民事诉讼,首要是要明确侵权行为人。但是网络侵权行为人的真实信息很难查证,因此建议处理这类事件的解决途径是:在初步判断行为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通过其他非刑事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后,梳理证据,形成报案材料,继而启动刑事报案程序,即民事、刑事交叉维权。警方立案后,侦查确实有犯罪行为可以立案抓人。
如果遇到行为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发“黑文”的情况该如何处理?郑传锴介绍,可能对方有五十个号发文,经过梳理后可以重点选择几个号处理,会有线索可循。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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