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警查获三起“隔夜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 )

在警方调查时,小轿车司机张某对民警说:我当时在汽车道里正常直行。临近“路口时,那辆面包车突然变道冲过来,来不及避让就撞上了。我下车交涉时,发现面包车司机满身酒气,所以就报警了。”民警现场一检测,发现面包车司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毫克/100毫升,达到酒驾标准。然而,民警隐隐闻到张某身上也有酒精味,于是对他也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数据令张某大吃一惊,52毫克/100毫升,同样构成酒后驾驶。

“这怎么可能。今天我真的没喝酒啊。不过昨天晚上我喝了白酒,难道过了一天,身体里的酒精还没有消除吗?”面对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张某也傻眼了。随后,民警依法扣留张某、李某的驾驶证和汽车,并把案件移交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隔夜酒驾”须警惕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广大司机的共识。但是,“隔夜酒驾”还是需要提醒市民警惕。在苏州交警部门早晨的执法中,时不时会查到“隔夜酒驾”的情况。如果司机前一天夜里或者凌晨喝酒导致第二天体内酒精没有代谢完,早晨开车也可能会构成酒驾甚至是醉驾。

民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而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第二天要开车,那么前一天晚上尽量不喝酒。实在要喝酒的话,也要适度,不要大醉,同时应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如果喝酒后第二天还觉得昏昏沉沉,手脚无力,就坚决不要开车,以确保自身行车安全。如果司机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话,不仅保险公司拒赔,必须自行承担事故责任,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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