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挂牌出让4宗住宅地块 均设定市场指导价( 三 )

1月11日10:00苏地2018-WG-40号地块

1月11日11:00苏地2018-WG-41号地块

1月11日13:00苏地2018-WG-42号地块

1月11日14:00苏地2018-WG-43号地块

5.一次报价: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4宗地块,在网上挂牌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25%以上的,网上竞价中止,转为网上一次报价。所有取得相应地块网上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该地块一次报价。出让人在网上竞价中止后10分钟内开通一次报价功能并发布开通的提示信息。一次报价功能开通时点即为一次报价起始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一次报价起止时间为10分钟。前5分钟为一次报价资格确认阶段,后5分钟为竞买人报价阶段。竞买人报价在出让人公布的一次报价总额有效区间范围内,进行一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资格。以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详见《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

本次公告设定市场指导价的4宗地块的市场指导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如下:

苏州挂牌出让4宗住宅地块 均设定市场指导价

6.成交通知:地块成交后,网上出让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苏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12-65167877)

7.成交确认:审查通过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8.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4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三)特别说明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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