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以为顾客吃霸王餐一场误会变抢劫4人被判刑( 二 )

【反转】

顾客系供应商,餐费用龙虾结算

一场误会变抢劫,4人被判刑

接到报案后,宝应警方展开侦查,并于当天将张某等4人抓获归案。在审讯过程中,张某等人表示,扣下的3700元是陈先生欠龙虾馆的餐费,他们的行为属于索回合法债务。但是,民警经调查发现,6月13日晚上,陈先生及其朋友在龙虾馆仅消费了200元。

那么,剩下的3500元去了哪儿?对此,张某等4人交代,其他的钱被他们4人瓜分了。令人纳闷的是,陈先生既然带着这么多现金,为何还要吃“霸王餐”呢?通过询问陈先生及龙虾馆老板老曾,这一问题很快有了答案。

原来,陈先生在宝应做水产生意。平时,老曾到陈先生处进购活龙虾,陈先生到老曾龙虾馆吃龙虾。他们之间的结算有一个口头约定的“老规矩”:陈先生在龙虾馆的消费款不用钱结算,而是用活龙虾来结算。在6月13日之前,陈先生在龙虾馆的消费款已经按这个“老规矩”结清。可阿蓉等人都不知道这个内情,这才引发了这场抢劫案。经鉴定,陈先生被殴打致使左胸多发性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张某等4人退出赃款,并赔偿了陈先生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

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宝应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某等4人同堂受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等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4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4人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至25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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