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7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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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70元/千瓦时

本文标题:元旦起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70元/千瓦时

泰州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泰价工﹝2016﹞63号)试行期满,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及省有关文件规定,需要核定正式价格。结合泰州市物价局对泰州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和泰州供电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成本调查情况,现拟定我市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方案如下:

基本情况

元旦起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70元/千瓦时

目前,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主要有泰州供电公司和泰州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两家,运营充电场站81个,交直充电桩合计1048根。其中,泰州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充电总量为4792348.35千瓦时,其中,七座以下电动汽车充电总量为107200千瓦时,占总充电量的2.24%。

定价依据

元旦起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70元/千瓦时

1、《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暂按现行办法管理”。

2、《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规定: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千瓦时)=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纯电动汽车每公里耗电量(千瓦时/公里)×折扣率。折扣率:七座以下客车暂定为60%,其他类型按85%计算。

3、《省物价局关于完善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7〕183号)明确:“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的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继续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省确定的原则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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