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穿警服每天到幼儿园“执勤” 骗取钱财终被抓( 二 )

经调查,徐某2017年初从滨海县来到射阳县找工作,待业期间,一直租住在射阳某小区,平时闲来无事,便经常去该小区物业办公室闲聊,结识了该物业保安队长王某、物业经理韦某、小区便利店老板黄某、小区业主纪某等人,徐某对外谎称其父亲是某集团副总,自己的职业是警察,在射阳县公安局上班。为了圆其谎话,徐某特意从网上买了一套警察制服及警械装备,闲暇无事时着其装备骗取物业相关人员的信任。一来二去,相处时间久了,物业办公人员均认为徐某系人民警察。据统计,2018年5月至8月份,徐某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身份,以借钱买房、介绍工作为由,骗取王某、韦某等5人钱财61400元。

9月27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诈骗被射阳县公安局列入网上逃犯,11月28日,射阳警方锁定徐某活动轨迹,在常州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徐某抓获,押回射阳县公安局。

经审问,徐某如实供述了假冒警察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交代因警察身份特殊,在缺钱的情况下不断以各种理由向周边熟悉的人借钱,其行骗方法和手段极其简单,但受害人还是相继上当受骗。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但办案民警认为破案的“句号”应该划在追脏挽损之后,追回脏款、为民退脏才是对群众的最大安慰,对群众期盼的最好回应,经办案民警工作,已追回90%的诈骗款,现已退还给受害人。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交友慎重,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过分轻信陌生人,特别是自称有一定“身份”和财产的人,以免被“披着羊皮的狼”骗了。同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切不可以身试法,不然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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