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大爷拿刀将女儿赶出家门 现起诉女儿求赡养( 二 )

法院判女儿须尽赡养义务

法院认为关于赡养费金额,根据昆山的消费水平及张大爷夫妇的收入、支出情况,酌情支持1000元/月,关于看望方式,张父张母与大女儿从2006年至今矛盾冲突过多,其中也包含极为不理智的行为,给双方带来极大的身心伤害,也产生严重的隔阂,作为感情沟通和慰藉的看望也不应过于苛求,因此酌情确定大女儿最少应于每季度看望老人一次。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大女儿每月承担张父赡养费500元、张母赡养费500元,合计1000元于每月月底前支付,每季度看望张父、张母一次。

法官提醒

当家庭矛盾日渐升级时,最好的解决方法仍然是沟通,父母对子女的保护也需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任何偏激不理智的行为都对矛盾解决没有任何帮助,甚至进一步恶化。法律同时规定子女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这并不以主观关系的生疏而发生改变,作为子女应主动看望父母,给予精神上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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