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了“受害者”敲诈侮辱 小偷找上警察帮忙维权( 二 )

  这时范建林打断了姚某:“到底是几万元?”

  姚某回答:“本来是写了两张3万元的欠条,后来想想不好烧掉了一张,就剩了一张欠条。”

  “那你为什么要写3万元的欠条?”范建林继续追问。

  “还不是要给李某一点教训,不让他下次再犯,也是为了他好,我这也是按照法律来操作的,上面我还让李某写了长期有效的字样,为的就是不让他耍赖。”姚某解释。

  范建林还发现了一个借条上的细节:“你明明是黄金戒指,为什么要写钻戒?”

  “我想黄金戒指不会值3万元,钻戒人家会相信,万一哪一天打官司我还能赢,要是他被警察抓了,让他吃官司吃得长一点。”姚某振振有词道。

  李某想让姚某吃官司,姚某也想让李某吃官司,俩人凭借自以为是的法律知识,闹了这么一出“笑剧”。

  次日,两个人的“愿望”都实现了,一个因涉嫌盗窃一个因涉嫌敲诈勒索均被嘉善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临走时两个人看着对方,都说了一句,“朋友,我们怎么会都走到这一步的。”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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