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投入10亿改善农村住房 建设试点村庄全面启动( 二 )

安排专项资金,明确激励政策。盐都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大丰区、亭湖区制定镇村及农户奖补政策,加大工作奖补力度,提高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市国土局每年安排不低于省下达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农村集中居住建设,目前已调整了93个镇级土地规划,落实了集中居住点285个、面积1.94万亩。市水利局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完成投资2.39亿元,铺设管网870公里,为全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提供供水保障。市农发行积极帮助争取阜宁县3.2亿元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长期贷款项目,用于农民集中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

由于增强了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意愿,出现了农民主动搬、主动拆、主动改的良好局面,拆建进展较快。据初步统计,全市“十镇百村”计划拆除房屋23970户,已签订协议14868户,占总数的62.2%;已拆除房屋10745户,占总数的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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