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31年砍死丈夫 反家暴法应长出牙齿( 二 )

  问题出在救济不给力。刘蓉女士曾经报警,曾经去丈夫单位反映,但最后的结果要么是警方的调解,要么是单位领导的思想疏导,而伴随刘蓉的每一次救济行动而来的是丈夫更加恶劣的报复。如果当时法律就能给予刘蓉丈夫相应的制裁,让刘蓉得到安全庇护,就大大减小了此后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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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家暴31年砍死丈夫 反家暴法应长出牙齿

▲2018年11月18日,北京市一公交车站,贴出北京市妇联“拥抱家人,对暴力说不!”公益广告。图/视觉中国

  2015年颁布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治理家庭暴力领域的标志性事件。这部法律规定: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可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遗憾的是,不论刘蓉丈夫的单位,还是当地公安机关都没有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刘蓉砍断丈夫双足并导致丈夫死亡,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应该是法院在考量本案各种特殊情节之后对刘蓉减轻了处罚。

  《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是我国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立法上的里程碑,但是显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让其“长出牙齿”,给予家暴受害者足够的庇护,才能防止出现更多的“刘蓉案”,防止受害人变加害人的悲剧再次发生。

(实习编辑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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