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法院接受破产清算申请未最终裁定 仍争取破产重组( 二 )

  日前,金立重组牵头方抛出了《金立集团框架性重组方案建议》显示,重组框架主要是,重组后的金立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和运营公司:资产管理公司100%由债权人持股,持有原金立集团的优质非核心资产等;运营公司主要从事手机品牌授权和移动互联网业务,其股权归债权人所有,是否分配一定股权给管理层及除责任人外原金立集团股东,由债权人确定。

  另外,为保证重组的顺利进行,普通债权中50万元(含)以下部分原则上优先清偿。在进入重组程序后或重组成功后,是否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何时、以何种条件引入,由债权人协商决定,重组后的债权期限为5年。

  不过,金立各路债权人对这份重组方案意见不一,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金立方面曾在供应商债权人协商大会上披露债务状况,官方确认的债务共计202亿,而金立现有资产只有20亿,严重资不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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