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规定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不得晚于18:00( 二 )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 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 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4. 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区,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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