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通过新修订版《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二 )

新规定2:

花钱找人消分?最高罚2000元

一个驾驶证一年只有12分。对于不违规的车主来说,12分绰绰有余。对于经常不把法规放在心上,甚至觉得反正扣分了可以找 " 黄牛 " 帮忙代扣或者消分的人来说,今后这个方法行不通了。

条例对买卖分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将禁止的行为限定在支付报酬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替代记分行为。以支付报酬等形式让他人替代记分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以营利为目的替代他人记分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以营利为目的介绍替代记分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快报采访人员注意到,条例还完善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规定。针对公众普遍反映12分记分空间过窄的问题,条例对驾驶证记分管理作出创新性规定,即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工作中,可以通过网络在线学习考试等方式,推行前置式、预警式教育学习,创新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

新规定3:

向无证司机派单,网约车平台公司将被处罚

网约车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快报采访人员注意到,条例中增加相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车辆的管理。

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条例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人,或者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同时提高行业监管效能,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的信息登记作出明确规定并分别设置法律责任,实行刚性管理。

如果违反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驾驶人或者车辆派单的,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将相关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将相关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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