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取消10项证明事项 市民办理将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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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取消10项证明事项 市民办理将更方便

本文标题:南京公积金取消10项证明事项 市民办理将更方便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更省事了!南京人办理公积金不再需要提交这10项证明!)

采访人员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京公积金取消10项证明事项。今后,市民购房、租房或者离职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原先需要提供的一些证明材料,即可快速办理。

例如,以前,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才能提取公积金。

今后,则不需要所在单位开具《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了。

以前规定,职工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租住私房的,应当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现在也都不必提交了!

具体细则奉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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