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明年器正式启动( 二 )

普查方法和工作流程:普查方法可概括为“三个结合”、四个阶段。“三个结合”:即单位清查与普查登记相结合,联网直报与PAD采集相结合,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

普查工作流程分为四个阶段:

(1)筹备和清查阶段(2018年):主要完成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制订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进行社会宣传动员,划分普查区和绘制普查区地图,准备普查物资,选聘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单位比对核实,普查员上门摸底清查,编制普查登记名录等。

(2)普查登记阶段(2019年1~4月):主要完成对全市各类普查对象的正式登记,数据采集、审核以及资料整理等。

(3)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2019年4~8月):主要完成微观和宏观数据的专业联审、总审、汇总,确保数据质量。

(4)资料开发阶段(2019年7月~2020年):主要完成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发布普查数据公报、普查工作总结、普查资料整理归档等。

普查组织和实施: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切实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各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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