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元旦 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二 )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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