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采访人员陈炜伟)1月1日零时 ,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 ,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 。 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分别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 按照部署 ,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 , 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

  根据普查安排 , 2017年 , 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 , 主要是研究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8年是普查的准备阶段 , 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 , 开展宣传动员 , 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 , 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2019年是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0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

  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强调 , 现场登记是决定普查质量最关键的环节 , 各级普查机构、全体普查人员要着力组织好现场登记工作 。 经普办要加强现场调度和值班值守 , 及时研究各地普查工作中反映的问题;抓好督促落实 , 确保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真实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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