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版权保护不容忽视:繁荣背后频发侵权乱象( 四 )

  “新事物”依然适用“旧法律”

  如何看待短视频在《著作权法》中的适用至关重要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琛表示 , 短视频产业并没有给著作权的理论或者相关制度带来本质性冲击 , 判定是否侵权的主要难度在操作层面 。

  对于个案 , 要判断侵权是否成立 。 判断原视频是否为法律意义上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至关重要 。 有一些观点认为 , 可对短视频分门别类 , 如以视频长短界定视频在法律意义上是“作品”还是“制品”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理解 , 短视频是自我表达的工具 , 是作者思想情感的外在表现 , 构成“作品”毫无疑问 。 李琛认为 , 判断视频是否具有独创性 , 只能定性而不能定量 。 “一旦定量 , 必然是任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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