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四年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中新网哈尔滨1月2日电(杨洋 姜辉)2日 , 黑龙江省民政厅发布消息 , 从2019年1月起 , 黑龙江省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 福利机构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 , 这是黑龙江省2016年以来第二次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 。

  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部 , 是中国位置最北、最东 , 纬度最高的省份 , 常住总人口3700余万人 , 现有孤儿6000余人 。 2011年 , 黑龙江省制定下发了《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 规定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机构供养儿童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儿童每人每月600元;2013年 , 黑龙江省将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2016年 , 黑龙江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机构供养儿童每人每月1100元、社会散居儿童每人每月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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