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优化简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 二 )

  加强综合审批服务 。 已经设立综合行政审批部门的地方 , 可充分发挥综合行政审批部门窗口作用和综合协调功能 , “一站式”提供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办事、征求意见、政策咨询等服务 , 缩短办事时间 , 提高办事效率 。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督 , 由综合行政审批部门代表政府对各部门办理情况进行留痕管理、监督分析、主动监管 , 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 , 督促部门主动接受监督 , 主动改进工作 。

  推广“最多跑一次”改革 。 参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和办事服务的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和常见问题 , 畅通咨询渠道 , 积极向社会解答本部门的审批和办事规定 。 努力做到群众和企业向政府咨询一件事情 , 能够一次性全部告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 , 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 , 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一次上门或零上门 。

  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 。 参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和办事服务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的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 , 组织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等内容 , 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 信用承诺书及其执行情况纳入社会办医疗机构信用记录 , 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 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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