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持有枪支 嚣张恶势力团伙一锅端

  天津北方网讯:自2017年起 , 宁河区以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采取威胁、滋扰、故意伤害、聚众造势、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等手段 , 多次进行寻衅滋事、抢劫 , 且非法持有枪支 。 公安宁河分局经过缜密侦查 , 打掉了这一恶势力团伙 。

  2018年3月22日 , 被害人张某甲到公安宁河分局苗庄派出所报案称 , 3月21日李某某对其进行殴打 , 并逼迫其写下三张以物抵债的字条 , 还强行拿走总价值100多万元的古董等物 。 接到报案后 , 公安宁河分局迅速展开调查 。 其间 , 张某甲之父张某乙产生顾虑 , 要求公安机关撤案 。 公安宁河分局领导约访张某乙 , 讲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和形势 , 打消了张某乙的顾虑 。 经查 ,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 绰号“四花子” 。 张某乙曾与李某某合伙做生意 。 2017年11月起 , 李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 , 有组织地纠集犯罪嫌疑人董某、李某、王某等人多次违法犯罪 , 张某乙一家的生活为此受到严重滋扰 。

  2017年11月24日 , 李某某以与张某乙存在股权纠纷为由 , 将张某乙叫到李某某经营的公司 , 以威胁方式索要股份 , 未谈妥 。 当日23时许 , 在某烧烤店两人又发生口角 , 李某某持碎啤酒瓶将张某乙腹部扎伤 , 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 2017年11月25日 , 李某某指使董某和王某 , 将张某乙与某公司合作经营的搅拌站内属于某公司的两辆铲车开走 , 并将其中一辆变卖 , 另一辆后被张某乙赎回 。 张某乙向某公司赔偿了被变卖的铲车费用 。 2017年12月 , 张某乙委托陈某某调解与李某某的股权纠纷 , 经调解 , 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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